更新楓葉卡 加拿大移民需提供加國住址 |大紀元多倫多

2024-11-22 | 星期五

更新楓葉卡 加拿大移民需提供加國住址


【大紀元2013年02月01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)加拿大移民部今年1月14日公布的操作公告(Operational Bulletin 491)稱,移民部不再將已經簽發的楓葉卡寄給第三者,包括申請人的移民顧問、律師或親友,而是直接寄給申請人在加拿大的住址。移民部後來證實,這樣做是為了保證申請人在加拿大接收新卡,但業界專家對此表示質疑。

《大紀元》向聯邦移民部詢問的結果,是申請更新楓葉卡的移民,須要本人在加拿大收新卡。移民部媒體發言人Julie Lafortune在給《大紀元》的一封郵件中說:「申請人需要親身在加拿大接收更新了的楓葉卡。」

Lafortune說,如果申請中沒有填寫加拿大住址,楓葉卡不會被簽發。「如果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加拿大住址的話,該申請將被視作已經放棄。」

Lafortune警告說,如果發現楓葉卡被第三者收到後轉寄到海外的話,有意這樣做的人,將面對失去移民身份和/或被驅逐出境的處罰。最嚴重的個案,參與其中詐騙的人會面對刑事控告。

該公告使業內專家感到不好理解。移民部原來是要求個人親自去取楓葉卡,去年年中開始試行郵寄方式發新卡。加拿大移民律師卡拉斯(Sergio Karas)認為,這項新政策只是為了減少楓葉卡的周轉,直接寄給申請人地址。

他說,合格更新楓葉卡的條件,是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730天,比如有人申請更新楓葉卡後就去中國了,只要此人滿足了更新條件,就會獲得新卡,「與其申請期間住在哪裏沒關係 」。

不過,移民部在公告上雖然沒有明寫,但他們要求的不僅是一個個人在加拿大的住址。

要求申請人在加收楓葉卡 專家不認同

Lafortune解釋說,《移民和難民保護法》R55條規定:楓葉卡「應該只能在加拿大提供及簽發(shall only be provided or issued in Canada.)」之前申請人需要親身去當地移民部辦公室取卡,目前實行郵寄卡方法,他們必須提供自己在加拿大的住址收卡,不可以用朋友住址代替。

移民部操作公告寫道:如果將楓葉卡寄給代理的話,他們可能在收到卡後再轉寄往國外,規避了《移民和難民保護法》中的規定。

加拿大資深移民律師柯蘭(Richard Kurland)不認為申請人必須親身在加拿大收楓葉卡。他對《大紀元》說,加拿大的原則是:「除非明說禁止,任何東西都是允許的。」

「是否有法律規定,個人必須親身在加拿大接收楓葉卡?我不認為有。」柯蘭說。

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認為,要求申請人親身在加拿大收楓葉卡是一個很重要的要求,法律條款應該很清晰,但他沒看到有關法律條文。他說,他理解這法律,是要求所有楓葉卡必須在加拿大本土簽發及提供,「但這不應該解釋為,申請人需要親身在加拿大收已經更新的楓葉卡。」

他說,《移民和難民保護法》R55條是講在操作楓葉卡時政府部門應該如何做,沒有說申請人必須如何做。

「行政措施是施行法律的工具,不能超越法律。」黃國為說,這個試行計畫還很新,還沒有一些個案去測試它。如果真因為有人沒在加拿大收楓葉卡,其更新的楓葉卡被取消的話,「他們會告上聯邦法院,看看法院如何解釋這個法律。」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業內行家:要求申請人親收楓葉卡不現實

(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)加拿大移民部今年1月中公布新的楓葉卡操作方法,停止給第三者寄楓葉卡,更新的楓葉卡只會直接寄給申請人在加拿大住址。移民部後來解釋說,政府要求申請人親身在加拿大收卡。但業內行家認為,這個做法不現實。

移民部公告稱,對於新登陸移民,因為可能還沒有固定住址,政府允許他們使用第三者(朋友、親戚、代理機構或個人)地址申請及接收郵寄的楓葉卡。但是,如果有清楚證明顯示,新移民初次報到只做短暫停留,所提供的第三者加拿大地址,是為了收到楓葉卡後,轉寄到國外,政府會記錄這些個案,註明申請人是在加拿大境外,在海外拍照片用於申請的信息也會被記錄。

對於申請更新楓葉卡的移民,移民部寄新卡時,將只會寄到申請人提供的在加拿大個人住址,不會再寄去第三者地址。

如果申請個案附有代理表格 (IMM5476),申請人居住地址及通訊地址都填寫了代理人地址的話,移民部會給該地址發信通知申請人,其楓葉卡不會寄到代理人地址,並請申請人提供其加拿大居住地址接收楓葉卡。 楓葉卡不會寄到郵政信箱,如果申請人提供郵政信箱,必須解釋其不能提供可接受地址的理由。

如果申請個案沒有代理表格,但所提供地址屬於政府知道或懷疑的第三者,該個案會被轉到當地移民部辦公室,做進一步調查。

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稱,郵寄楓葉卡的試行計畫是一項德政,肯定是有好處,起碼可以方便申請人,不用在一定時間內親自去政府取卡。但郵寄的話,就很難體現「本人要在加拿大」的這個規定。

「但現在看起來,移民部又走回原來舊的思維方式。」他說,要求提供申請人在加拿大的住址沒有錯,但是,要證實楓葉卡寄出後,有關申請人親身在加拿大收到該卡就很難,「政府沒有這樣的資源去做」。

他解釋說,其實一個人可以同時有2個有效住址,比如你住在多倫多,有個朋友在渥太華,你經常去渥太華時,就住在這朋友家,這朋友的地址就成了你的有效住址。

黃國為稱,當移民部在美國水牛城辦公室還在運作時,他們發出的簽證只會寄去美國或加拿大,不會寄去中國。雖然有些申請人已經回中國等候,但移民部要求有加拿大或美國的地址就行,不管當時申請人在哪裏。

新政策主要給中介看

黃國為認為,移民部的這個新做法對中介更重要。如果申請人不找中介的話,肯定是要填加拿大的住址,他們不知道這政策也沒影響,只有中介代理才有這個問題。

如果使用中介的話,按這個新政策要求,申請中除了有中介郵政地址外,一定要填寫申請人提供的加拿大住址。使得中途與政府來往信件給中介,更新的楓葉卡就會寄去申請人提供的加拿大住址。

(責任編輯:滕冬育)◇